什么是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在长期人寿保险(如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部分长期重疾险等)中,保单所具有的实际价值,可以被理解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所获得的退保金。
现金价值是怎么产生的?长期保险都是经过保险精算师精算后采用的“均衡费率”,每年保额一样,每年交的保费也都一样。即将投保人在合同期限内需要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在整个缴费期限内平摊,使投保人每期缴纳的保险费均相同。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故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多于实际需要,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当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部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弥补。这些保费交进保险公司后,一部分会提取成“责任准备金”,通俗讲就是预备出将要赔出去的钱,保险公司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计算出来的;还有一部分用于支付公司的各项成本,比如佣金、运营管理费用等;最后,还有一部分就会作为留存,去做投资等。刨掉前两部分后,留存的这部分保费一直在保险公司常年滚动生息后的总额就是“现金价值”。当年度保单现金价值,等于上年度保单现金价值,加上当年保单所交保费,加上当年所生利息,减去当年本保单的风险保障成本(分摊的赔款),减去分摊当年保险公司各项管理运营成本。
保单生效的头几年,因为较高的管理运营成本被扣除,加上扣除分摊的风险保障,现金价值通常远低于已交保费,退保损失较大。因此新单投保,从签收保险合同起,通常有10天或15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以保障投保人权益。超过犹豫期是按照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退保,现金价值表附在合同里面,可查看不同年度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有如下功能。投保人可以将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如80%)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保单继续有效;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用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付保费,保证保单效力,确保保单在投保人暂时缴费困难时不会失效。
但近几年来,代理退保黑产,即一些机构、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全额退保为诱饵,诱导保险消费者不执行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退保,委托其办理退保事宜,是披着“维权”外衣的非法行为,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其主张获取合同约定外的利益,破坏了公平契约精神,助长了不当得利行为,损害了良好的社会风气。退保黑产诱导、唆使消费者中途退保,使消费者丧失了应有的长期保险保障,消费者面临失去保险保障风险;退保黑产会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的“手续费”或“咨询费”,消费者面临资金损失风险;退保黑产会利用掌握的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实施不法行为,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中国人寿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公司)
推荐阅读: